我司根据《江西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计字〔2016〕44号)向省科技厅进行申报认定,经设区市科技局审查认定和省科技厅复核,我司符合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标准和认定要求,于2017年12月13日获得批复和公示。
自2017年11月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各地方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更加精准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等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优惠政策的前提。
黄金城集团认定成功后可应享尽享国家鼓励技术创新政策,从而大幅度增强我司的技术创新动力。